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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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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毒判緩刑 星司法軟化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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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出生於越南的25歲澳洲人,去年因運毒在新加坡被處死。當時有各界人士守夜求情冀寬大處理,惟未能如願。 美聯社

 新加坡向以司法嚴苛見稱,毒販少不免受點牢獄和笞刑之苦,甚至可被處死。但大法官陳錫強今年4月上任後,嘗試以改過自新為量刑的大前提,並獲政府支持。近日,一名毒販便獲寬大處理,僅判兩年緩刑和150小時社會服務令,刑責之輕令人驚訝。

法官倡予罪犯自新機會

 20歲的新加坡人里治恩因偷運俗稱搖頭丸的軟性毒品,本應判監至少5年和笞刑5下,但出乎意料之外,法院根據緩刑官的報告,認為他只屬初犯並有改過自新的機會,輕判他緩刑兩年和150小時社會服務令,檢控官立時提出上訴。

 里治恩的代表律師稱,現今的法院更樂於考慮其他刑罰方案,選取當中最適合個別年輕罪犯的一個。新加坡刑事律師協會主席阿南丹說:「現行的指引已經過時,法官都沒有選擇,甚麼也是監禁,不然就是監禁加笞刑。」他認為社會服務或緩刑等該納入考慮之列。

 阿南丹稱,雖然未有官方數字,但近月已有更多輕判緩刑的案例,這個轉變可追溯至大法官陳錫強今年4月上場。陳錫強提倡給予法官更大的判刑彈性,並且以幫助罪犯改過自新為目標,而懲罰只是達到這目標的手段。

 為此,陳錫強還成立了特別「社區法院」,處理可考慮判處緩刑、輔導和社區服務的罪案,例如鄰居糾紛、家庭暴力、虐待動物,以至與年輕罪犯(年齡介乎16至18歲)和智障人士有關的案件。近月便有一名使用假鈔的18歲少女獲寬減無需入獄。

嚴刑峻法引起國際爭議

 新加坡的嚴刑峻法不時引起國際爭議,最近的一次是一名25歲越南出生的澳洲人,去年因偷運海洛英被處死;1994年一名美國青年亦因用噴漆弄污多輛汽車,被判笞刑,當時美國總統克林頓出面求情也無效。  ■綜合外電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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