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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鍾立)行政會議接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成員及立法會議員薪津獨立委員會的建議,通過增加立法會議員的工作開支償還款額10%,將每名立法會議員每年的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將由1,361,880元增加至1,498,070元,每年所需的額外撥款約為820萬元。
特區政府將於下月3日提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議,待正式通過後便會盡快生效。
獨立委員會又建議,放寬立法會議員不能共同聘請職員的限制,以便議員更有效地運用資源。為了維持在使用公帑方面負責任和具透明度,立法會議員日後會釐清如何分擔有關職員的開支。
有關立法會的其他要求,包括將議員每月酬金與公務員架構內首長級人員薪幅某個百分比掛鉤,以及提供醫療及退休福利,將留待第4屆立法會議員薪津安排進行全面檢討時再作研究,該項檢討預計07年10月左右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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