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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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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圖萬元假結婚 女文員判社服令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0-20]

 【本報訊】年輕港女為賺取一萬元,在中介人的安排下,與內地男黑工假結婚,昨在沙田裁判法院就一項串謀欺詐罪,被判履行社會服務令160小時。暫委裁判官黃國輝指案情嚴重,應判處即時監禁,但考慮女子沒實際得益、年紀輕及願作控方證人,故予以輕判。

同案內地黑工判囚4月

 25歲的被告徐穎珊,在一間處理先人遺體的石廠當文員,月入5千元。案情指入境處在今年6月一個反黑工行動中,在一間麵粉廠拘捕持雙程證來港的福建籍黑工趙偉(23歲),揭發趙於04年8月,透過名為阿強的中介人,聲稱繳付3萬元便可安排他與香港女子假結婚,並以探望「妻子」為由來港工作及定居。其後,徐獲另一名叫Apple的人,以一萬元作回報,誘使她與趙假結婚。但中介人在兩人「結婚」當日即失蹤,徐的酬金亦化為烏有。

 辯方指徐於還柙候判期間深感失去自由的痛苦,願接受社會服務令,重新做人。

 黃官最終認為徐的案情較同案的男被告輕微,故予輕判。同案的男黑工早前已就一項串謀欺詐罪,被判入獄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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