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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好色的已婚男司機,不但用手提電話偷拍一名女子的裙底春光,兼在警署「生吞」迷你記憶卡圖毀滅證據,保釋期間再因性慾難耐而胸襲少女。男子昨就在公眾地方作擾亂秩序的行為、阻差辦公及猥褻侵犯等罪名,被判入獄13個月。
案情指33歲的劉亞勝,於今年6月1日傍晚,在銅鑼灣偷拍一名女子的裙底照,並於同日在灣仔警署吞下一張迷你記憶卡圖毀滅證據。另於本月3日,劉在旺角花園街一店舖內,非禮一名少女的胸部。
雖然辯方求情指劉人格良好,是好丈夫及父親,但裁判官陳仲衡指劉毫無悔意及未能認清其個人問題,極有可能再犯;而且劉於保釋期間再犯案,故重判即時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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