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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著名醫生林鉅津被醫務委員會指違返專業操守一案,林作供時指出,替病人進行射頻熱凝法前,曾向對方說明手術過程及風險,及著他毋須急於施手術,此舉並無影響病人是否進行手術的決定。案件明日續審。
醫委會的控罪指出,林鉅津在未有足夠訓練下為病人盧帶進行射頻熱凝法,並無在手術前清楚說明手術風險及過程,誘導病人相信射頻熱凝法為最有效療法。林鉅津昨出庭時反駁,曾提醒病人手術的風險,包括會灼傷內臟,甚至以實物示範手術的重要過程。他又說,病人盧帶及其家屬曾對手術提出疑問,他亦有詳細解答。
林強調,由於自己並無射頻熱凝法的所需儀器,故曾提醒病人或要以放射治療,並著他毋須急於進行手術,「我不會影響一個人做(手術)或不做。」而控方專家證人威爾斯親王醫院放射診斷科顧問醫生余俊豪稱,被告的做法「完全不能接受」,並曾積極參與手術的過程及決定。
林鉅津被控於2001年為68歲肝癌病人盧帶進行電療手術,並與經驗同樣不足的陳永基醫生一同進行手術。最後病人遭射頻熱凝法灼傷內臟,引發肝壞死及衰竭而死亡,死因庭其後裁定死者死於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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