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鄉議局成立於一九二六年,今年適逢八十周年,為香港政府最早期的法定諮詢機構。自一九五九年,政府頒布「鄉議局條例」,明定宗旨如下﹕
(a) 促進和加深新界區的人之間的互相合作及了解;
(b) 促進和加深政府與新界區的人之間的合作及了解;
(c) 為新界區的人的福利及繁榮而就社會及經濟的發展向政府提供意見;
(d) 鼓勵遵守對新界區的人有益並有利於維持公眾道德的所有風俗及傳統習慣;及
(e) 執行行政長官所不時邀請執行的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