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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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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電油 司機隨時賠命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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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事貨車車頭嚴重焚毀,大批警員及消防員在場調查。(右圖)貨車的駕駛室被燒至儼如廢鐵。 本報記者蔣焯文 攝

 【本報訊】跨境司機趁回港之便走私電油賺取外快的情況向來存在,行內人更指情況十分普遍,為逃避海關X光機檢查,司機一般都會將油桶放在駕駛室的乘客座位前。專家指此種走私手法十分危險,高揮發性的電油一旦充斥車廂,濃度超過7%,遇著任何火花即會引發火警及爆炸,隨時喪命;落馬洲中港貨運聯會主席蔣志偉表示有聽聞上述情況,但該會並不鼓勵有關做法。

中文大學生物化學系客席教授曹宏威表示,電油在車廂內揮發後,氣體在一定濃度下,遇上輕微火花便有機會觸發爆炸。在密閉車廂內放置易燃物品,等同放一個炸彈在車內!

易燃氣體充斥遇火即爆

曹宏威稱,電油揮發出氣體與氧氣混和下有助燃燒,由於司機將電油放在車底下,若在駕駛位置已能嗅到氣味,估計車廂內的空間已充斥大量易燃氣體,細微的「起火點」,如轉波時擦出火花又或使用通迅器材等動作,也可能點燃了氣體,造成爆炸起火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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