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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婦人杜文慧昨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控告社署署長「剋扣」其3名子女的綜援金。
【本報訊】持雙程證的內地婦人昨揹著15個月大的么女,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控告社署署長、跟進其個案的女社工,指他們於本年4個月內,「剋扣」其3名子女的綜援金、書簿費合共6400元。至她入稟後,社署始全數發還涉案金額。而婦人昨就社署曾解釋這是代為「儲蓄」綜援金的理據,考慮作出司法覆核,並向法援作出申請。
現持雙程證留港的原訴人杜文慧(36歲),昨因身體不適授權友人代表上庭;答辯人社署署長則無派代表應訊,另跟進個案的女社工吳穎思亦有出庭。
入稟狀指本年5月至8月間,答辯人無理拖欠或扣起3名子女4400元綜援,及2千元書簿費,故入稟追討。杜稱於8月入稟後,社署隨即於9月發還一萬元。姓吳社工昨於庭上解釋,有關金額已包括杜所申索的6千多元。惟因未有將抗辯書交予原訴人,法官押後案件至明年2月14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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