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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9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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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灣港方口岸區及橋面行港法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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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地兩檢」經人大審議通過後,港方的口岸管轄權將延伸至西部通道的深圳灣大橋橋面。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許煜28日電】此間消息人士向本報透露,此次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關於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對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實施一地兩檢」議案一旦通過,將意味著香港口岸管轄權首次向內地延伸。也就是說,香港特別行政區從明年7月1日起,即可獲得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以及連接深圳與香港的深圳灣大橋橋面(包括深圳段橋面)管轄權。

 眾所周知,口岸之設,涉及邊防、海關、衛生、檢疫、稅務等多個領域,是主權和管轄權的重要體現。香港回歸以來,港深之間,儘管相距僅一步之遙,仍嚴格實施兩套口岸管制措施,管轄權不能由彼及於此,兩地的執法人員也從不越雷池半步。

禁區違法 港方拘捕

 而深圳灣口岸一旦實施「一地兩檢」,必然要面對港口岸管轄權延伸至內地的問題。也就是說,已經確定設於深圳一方的港方口岸區,將會令香港的行政管理權和司法管轄權,首次延伸到內地執行,香港特區的執法人員,也將在專門的法例下,得以踏過兩地邊界,到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執行任務。

 另據悉,兩端直接連接著深圳蛇口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深圳灣大橋,是按照「一地兩檢」方案專門設計建造的。因此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通過研究建議,將深圳灣大橋深圳段橋面納入港方口岸區管轄範圍,有利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對港方口岸區實行全封閉禁區管理。屆時,任何人在禁區範圍內犯法,港方執法人員均可根據香港《公安條例》,依法採取逮捕、羈留、遣離等措施。

 另外,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還建議,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深圳灣口岸啟用之日起,對該口岸所設港方口岸區,完全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實施管轄。其中包括港方口岸區內的口岸管理、社會活動,以及旅客、交通工具、貨物流通等與通關查驗有關的法律,均按香港特區法律執行。

離港櫃位即入內地境區

 也就是說,按照修改後的議案規定,深港兩地將以港方口岸區出入境關卡為界限,劃定兩地司法管轄權。進入港方口岸區關卡,即被視為進入港區轄地,完全實施港區法律;而旅客一旦離開港方櫃位,將被視為踏入內地境區,受內地法律監管。

 按計劃,深圳灣口岸工程將於今年底建成,明年7月1日投入使用。 深圳灣口岸「一地兩檢」這種模式,未來可能會被其他地方的同類情況提供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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