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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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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肥肥印傭入獄李彩華稱警報未解除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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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犯私隱的印傭被判入獄,李彩華叫好。

 【本報訊】《東周刊》一副總編輯的印傭涉嫌潛入瑪麗醫院深切治療部,偷拍病人沈殿霞的容貌,被判囚4周及沒收攝影器材。裁判官表示,被告嚴重侵犯沈殿霞的私隱,不論案中事主是否名人,正在接受深切治療的病人,不應受到騷擾。

 藝人李彩華、肥媽瑪利亞、肥姐好友許佩及陳淑芬等都認為裁判官判得好,犯錯的人是應該受到懲罰的,藝人也應該有私隱,肥媽更謂希望多些正義法官。

 李彩華表示被告一定要為自己的罪行負責,至於囚禁時間長短不是她關注的問題,但被告一直不肯透露是否有人指使她進行偷拍才是問題,始終幕後黑手未揪出,對藝人來講警報還是沒有解除,目前肥姐仍在醫院,所以她仍替欣宜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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