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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坤表示,減租要有法理依據,減租方案須與修改房屋條例一併處理。本報記者陳美琪 攝
【本報訊】(記者 陳美琪)檢討公屋租金政策專責小組委員會昨日早上開會,就公屋減租方案作出最後決定,據了解,小組傾向以97年的租金水平,減租11.6%。另外,有委員會後表示,減租需要法理依據,認為減租方案必須與修改房屋條例一併處理。
小組委員會成員王珅表示,報告內容包括減租方案是否追溯至97年,令減幅達至11.6%的建議,而他亦指這個方案減幅最大,但減租需要法理依據,故要與「可加可減」機制一併實施,「無論這個方案何時實施,都必須與修改房屋條例一併處理,如果推行可加可減機制,我相信將來會有一個實施日期,如果無實施日期,其實似乎減租會無一個基礎,這是一個事實。」
本月底方案提交房會議決
他續指,現時小組報告只剩下一些字眼需要進一步修訂,小組委員會將於月底把最終決定的方案提交房委會,房委會再召開大會討論,並且決定是否通過方案,他亦認為小組報告最終找到平衡點,有信心公屋居民會接受建議。
至於將來房署以「家庭入息中位數」作為量化居民租金負擔能力的指標,王坤認為可接受:「若果公屋家庭的入息上調,我相信他們不會反對加租。」他又指,在「可加可減」機制下,把檢討租金的周期縮短為2年實屬恰當。
昨另有十多個團體及政黨組成的「爭取減租聯席」,派出二十幾名代表到房委會請願,要求立即減租及免租一個月,紓緩公屋居民的負擔,又指房委會初步提出減租11.6%的方案,未能紓解公屋居民負擔,要求減租兩成,以及不能將減租及修改房屋條例綑綁處理。有居民表示,「免租我們很開心,問題是租金一定要封頂,以及不可以取消(入息佔租金)中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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