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6年11月5日 星期日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考評局現行試場規則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1-05]

 ■考生如攜帶手提電話入試場,必須關機,並放在座椅下;

 ■考生不得隨身攜帶手提電話、傳呼機、電子字典、MP3機或其他任何可儲存及/或顯示文字資料的電子儀器(包括具文字顯示功能的手表);

 ■考生的手提電話/備有響鬧功能的物品在考試途中發響,會被扣分。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