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英 立法會議員
民建聯贊成首先在清潔及保安這兩行業立法規定最低工資。最低工資的著眼點不單止是經濟問題,更與本地社會的扶貧工作息息相關。最低工資可能有效改善一些最少有一名家庭成員出外工作的家庭生活水平。由於本地社會有很多低收入家庭。所以民建聯認為規管他們的工資,是帶領他們脫貧的其中一個方法。
最低工資和最高工時,一直是極具爭議的社會議題。近日,政府便針對了清潔及保安行業的僱員,推行「工資保障運動」,計劃以非立法的手段保障有關行業的工資問題。其實,最低工資和最高工時是兩個不同的議題,如果我們決心要以立法為手段,保障員工的權益,我們必須清楚明白立法的目的,並了解立法是否最佳的解決方法。
先在清潔保安行業立法規定最低工資
就最低工資而言,民建聯是贊成首先在清潔及保安這兩行業立法規定最低工資,而社會各界對處理有關最低工資保障問題的態度都是比以前積極。我們都明白到如果一刀切地規管所有行業,只會降低本地社會的競爭力,對本地社會的經濟,勞動人口的就業機會可能會造成衝擊。但本地一些行業的基層勞工,由於缺乏技術和學歷,容易受到僱主的剝削。而該等基層勞工由於勞工市場供過於求,更根本無任何討論還價的能力。
最低工資對扶貧有一定好處
事實上,最低工資的著眼點不單止是經濟問題,更與本地社會的扶貧工作息息相關。根據OECD在1998年發表的《就業展望》報告就指出,最低工資可能有效改善一些最少有一名家庭成員出外工作的家庭生活水平。既然有研究顯示最低工資對扶貧有一定好處,而本地社會又充斥著很多低收入家庭。所以民建聯認為規管他們的工資,是帶領他們脫貧的其中一個方法。
不過,對於有議員提出要求引用《行業委員會條例》實施最低工資,我們明白有關條例存在有些缺陷,例如刑罰不具阻嚇性等。因此如要引用需要進行適當的修訂,當然政府也可另立新法例。
標準工時立法爭議性更大
至於,有關標準工時的問題,與最低工資的情況不同,立法可能爭議性更大。在論述最低工資時,我們清楚看到部分基層勞工的苦況,清楚明白立法規管最低工資能保障他們的生活,免被無良僱主剝削。相反,在討論規管最高工時,則好像欠缺一個方向和目的。當然,支持者提出過不少理由,好像標準工時能夠增加就業機會、保障僱員的健康和平衡家庭、作息生活等。可是,想深一層,規管工時是否能直接解決這些問題呢?
無可否認,一些特殊的工種,如醫生、司機和建築工人等,工作時間過長不但對他們的身體有害,對其他人亦造成危險。但是,就以醫護行業為例,早前有醫生集體追討超時索償,以至近年不斷有公立醫生流向私家醫院發展,相信工時過長只是其中一個原因,工作環境欠佳和工作壓力等問題才是真正的原因。人力是所有企業最寶貴的資產,不過,很多時候,企業卻忽略了這個道理,往往未能注意員工的需要和感受。
作為僱主,當然希望僱員工作時全力以赴,就好像放風箏一樣,飛得越高越好。但是,僱主卻忽略了要風箏飛得高、飛得起,主要關乎周遭的環境,風力是否夠勁,有沒有其他障礙物;風箏本身的質地亦相當重要;在放風箏時,力度也要運用得宜,不能太大力、也不能太細力。而在實際的工作環境中,很多企業便忽略了以人為本的工作文化。
當局應鼓勵企業推行五天工作制
當局推行五天工作周是一個好的開始,它可以讓僱員在家庭和生活兩方面作出合適的平衡。至於標準工時,一方面在運作上未必可行,另一方面又要配合各行各業運作的特色。所以我們對於立法規管工時有保留。由於社會對此問題仍未有共識,而僱員對平衡工作和生活需求又殷切,與其無了期地再討論最高工時,當局應該除了鼓勵企業推行五天工作制外,也可參考外國的做法,研究彈性上班及選擇在家工作的可行性,既可保障員工的身心健康,又可避免立法對各行業的影響。(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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