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八駿 資深評論員
不久前,12名來自青海的旅客在香港期間不滿香港導遊逼他們不斷購物而購物「不夠數」,被導遊遺棄在九龍城碼頭達一個多小時。這些旅客返回青海,不僅沒有「唱衰」香港,反而說香港好話。其中,一位來自偏遠山區的牧民,為了籌集三千多元旅費,賣掉了13隻羊。他表示不欲破壞香港形象,加上他是家中唯一出過門的人,故隻字不提在香港的遭遇,只向家人稱在外面學到很多東西。另一位任職政府司機,花了4個月薪金參加旅行團,他稱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家醜不宜外揚」,未向人提及在香港的遭遇。我從香港媒體的報道中讀到這二則新聞,內心頗為感慨。
青海同胞以德報怨體現中國傳統美德
也許這些來自青海的內地同胞明白,不能把香港個別人的行為等同於香港。也許這些來自青海的內地同胞明白,維護香港的形象也就是維護國家的形象。他們這樣的認知都有道理。但我在這篇短文中要說的是另外一個層面:道德以及道德與法律的關係。
這些來自青海的遊客如果選擇向香港消費者委員會或者香港旅遊業議會投訴,甚至要求有關人員及其所屬公司賠償,同時,向媒體披露有關事件,總之,以法律為手段來維護他們的正當權益。有誰能說他們不對?然而,他們沒有選擇法律而是選擇了道德,以中國人民傳統的寬厚和寬恕之道來對待自己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又有誰能說他們不對?
這就是人的行為在道德與法律之間的選擇。換一個角度——道德和法律向人的行為提供了不同的選擇空間。
陳健執著選擇道德感動眾生
為了進一步說明二者關係,再舉一個更令人震撼的例子。2006年春節前夕,中央電視台舉辦「2005年感動中國的十大人物」評選,當選者中,有一位黑龍江省遜克縣的退休公務員陳健,他是30多年前由大城市前來當地務農的知識青年。1968年8月15日,為了搶救國家財產,陳健跟隨他的戰友金訓華一起跳入滾滾洪水。當營救他們的船開來時,金訓華把生的希望留給了陳健而他自己卻被洪水捲走。那一年,他們都19歲。陳健說了一句話:金訓華是為救我而犧牲的,我要永遠留在北大荒,為金訓華守一輩子墓。就是為了履行這一句諾言,陳健多次放棄返回大城市的機會,妻子也離他而去,堅守了37年,13,500多個日日夜夜。從滿頭青絲到白髮蒼蒼,以自己一生的孤獨來換取九泉之下一顆靈魂的永不孤獨!
這一感動眾生的故事把人的道德弘揚到了極致。是的,陳健完全可以有其他選擇,譬如,可以偕同妻子返回大城市就業,每年到金訓華的墓地祭拜。他完全可以追求並享受自己豐盛的人生,同時始終深深地懷念著自己的戰友。他完全可以在規範人的行為的道德與法律之間求取一個平衡點。然而,他不,他執著地選擇了道德。因而,他感動了中國。
平衡法律與道德 社會更趨完美
社會不可能要求所有人都仿效陳健。在人類社會歷程的任何一個階段,道德崇高而近乎完美的總是少數人。在現代社會,法律為人的行為提供了不同於道德的正當性依據。這同商品經濟充分發展、個人權利從觀念到實際都得到充分張揚的人類社會的發展階段相一致。但是,如果只講法律而忽視道德,人的行為以至於社會的風氣就會流於猥瑣。以追求完美道德為一端,以只求合法為另一端,現代社會大多數人的行為應當在這兩端之間尋求平衡,也可以做到在這兩端之間取得平衡。
也許有人會說,來自青海的內地遊客是不懂得以法律為手段來維護他們的應有權益。在內地,目前,人的行為在道德和法律之間的選擇大體面臨兩類問題。一是就地區而言,沿海和內陸發展不平衡,總的來看在運用法律以爭取和維護個人權益上,內陸居民不如沿海居民。二是就整體而言,隨著商品經濟急劇擴展,貧富差距不斷擴大,而法制建設尚欠完善,不少人的行為既偏離道德又偏離法律。
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法律早已成為香港居民的行為規範。香港保留中國文化傳統,中國人民的傳統美德也一直是香港居民崇尚的行為準則。但這不等於今天在香港,我們的行為在道德和法律之間已取得很好的平衡。仍然有提高和改善的空間。行政長官曾蔭權在2006至2007年施政報告中提倡「重視家庭」,並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固然不僅僅是為了提升香港社會的道德水平,卻的確具有提升香港社會道德水平的功能。 (本欄每周二刊出)(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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