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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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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盈能否易手 要過三關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1-13]

 【本報訊】(記者 何麗琪)電盈主席李澤楷賣「資產」演變到賣「股權」事件擾攘逾四個月後,股權買家財團成員終於塵埃落定。不過,交易最終能否完成至少還要過三關,包括私有化盈拓議案須被否決;盈拓股東特別大會表決通過出售電盈股權,以及符合相關監管條例和批准等。最重要一關是新加坡盈拓小股東會否支持出售電盈議案,由於李澤楷已被星交所禁止投票,一旦小股東們否決議案,整個交易便會告吹。

盈拓小股東取態最關鍵

 對於收購電盈財團名單正式公布,政府發言人表示,電盈股份交易的不同層面,分別納入三個獨立法定監管機構的規管範疇,即電訊管理局局長、廣播事務管理局和證監會。若涉及跨媒體擁有權,則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審批。政府根據法例採取所有適當行動,以保障市民的利益。政府有信心各監管機構會採取果斷的行動,以確保這項交易符合所有相關法例、牌照條款和業務守則的規定。

證監指無抵觸收購守則

 然而,市場質疑收購電盈財團名單中包括和黃主席李嘉誠名下兩個慈善基金會、梁伯韜、及西班牙電訊,會否抵觸《收購合併守則》,成為「一致行動人士」,及有關人士應否提出全面收購建議等。證監會已經裁定,並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有關人士及電盈第二大股東中國網通,對電盈有一致行動,故毋須提出全面收購。學者認為,李嘉誠透過兩個慈善基金會購入電盈股份,關鍵在於購入股份是慈善基金,不會抵觸相關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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