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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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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殘殺3妻女狠夫不准保釋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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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殺妻女3人的男戶主,被控以3項謀殺罪名。圖為他當日被捕後,由警員押走調查。

 【本報訊】樂富康強苑3母女被殘殺案,男戶主疑因賣樓及女兒撫養權的問題、與妻子發生爭執後,先劈死兩名熟睡中的女兒,再殺害欲報警的分居妻子,被警方落案控以3項謀殺罪名,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暫無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本月16日再提訊,其間被告須還柙警署。

庭上表現異常平靜

 蓄著短髮、髮線向後移的被告劉建林(43歲),報稱機電工程署二級工人,昨身穿一件杏色底有紅黑橫間的短袖上衣出庭,他表現得異常平靜,先向裁判官鞠躬,當翻譯員向他宣讀完每項控罪後,他都會以普通話回答「明白」。

 控罪指他於本月11日,在位於樂富杏林街2號康強苑17樓的家中謀殺妻子陸惠玲(48歲)、繼女莫麗源(20歲)及親女劉鈺瑩(9歲)。

 控方要求將本案押後至本月16日再提訊,以待警方進行化驗及驗屍程序,由於案情嚴重反對被告保釋。

要求享用洗澡設備

 被告則透過辯方律師表示,沒有保釋的申請,但被扣押在警署期間感到寒冷,希望能給予他毛毯,亦希望還柙期間能享用洗澡設備,裁判官回應,相信警方會提供有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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