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券制原方案
■07/08年開始,以「學券」形式向每名3至6歲居港學童提供每年13,000元資助,其中至少10,000元作學費減免,3,000元用作教師發展及培訓
■學券制只適用於本港非牟利幼稚園,半日制學費不能高於每年2.4萬元,全日制不能高於4.8萬元
■推出全面質素評核機制,要求幼稚園在概覽公布帳目、教師資歷及薪酬等學校資料,並接受質素保證視學
■至2012年9月,只有通過質素評審的幼稚園才可獲資助
昨日公布的新增安排
■將兌現學券的「非牟利」規限酌情放寬,現正就讀或於明年入學的幼稚園學生,只要其所屬幼稚園符合學費規定及公開帳目條件均可獲資助
■每間私立幼稚園可獲政府資助最多3萬元的轉制實報實銷資助
資料來源:教統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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