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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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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病假紙下月生效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1-18]

 【本報訊】政府將於下月一日起承認註冊中醫發出的病假紙,僱員可憑該張病假紙向僱主領取病假津貼、懷孕保障及長期服務金。有中醫師指出,有關做法方便市民向中醫求診,毋須再轉折到西醫求診拿取病假紙,亦不擔心有人會濫用病假紙。

張建宗籲僱主作好準備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張建宗表示,《2006年為僱員權益作核證(中醫藥)(雜項修訂)條例》中與《僱傭條例》的修訂,給予僱員在法例下可就中醫發出的病假紙領取疾病津貼;註冊中醫為僱員簽發與其懷孕有關的醫生證明書,例如證實其懷孕及預產期、或證明其不適合擔任損害懷孕的粗重或危險的醫生證明書等,亦會根據修訂條例獲得承認。領取長期服務金的規定方面,註冊中醫可發出指定證明書,證明僱員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僱員向其僱主提交有關的指定證明書後,可終止其僱傭合約,並在符合《僱傭條例》其他規定的情況下,享有長期服務金。而根據強積金的條例,僱員獲中醫發證明書後,亦可獲支付強積金計劃下的累算權益。

 張建宗呼籲僱主及早準備,以便下月起按照新規定處理僱員向中醫求診的事宜,並指有關修訂是配合社會發展及市民訴求,從而加強對僱員的保障。市民如有疑問可致電勞工處熱線27171771查詢,並可在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網頁(www.cmchk.org.hk)查閱註冊中醫名單。

中醫師指新規定方便病人

 香港中醫師公會會長關之義表示,歡迎政府的做法,便利市民到中醫求診。他指以往中醫病假紙未必獲得承認,很多市民看完中醫後需再看西醫領病假紙,導致費時失事。他不擔心有病人會濫用病假紙,相信大部分中醫師亦會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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