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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9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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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跳槽真「臥底」年底悄然上演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1-19]

 又到了人心思動的年底跳槽時節,不少職場人開始算計拿了年終分紅就另謀高就。目前,一種另類跳槽也趁機悄悄上演:到對手公司去做「臥底」,刺探情報。

 「老闆派我去對手公司做臥底。」某公司職員張明(化名)最近接到老闆佈置的一項特殊任務:應聘對手公司的某大部門經理職位。老闆許諾,3個月後,張明回到原公司將得到升職提薪等獎勵。這段時間內,張明不僅可以領取對手公司的工資,原公司也會照常給他發月薪。「老闆跟我說清楚了,我去主要是了解對手公司的運作和管理機制,帶經驗回來,不用幹盜竊商業機密的事。」

 按照計劃,到競爭對手那裡,一切按照正規入職手續辦理,3個月試用期滿,張明可提一個對方不能接受的待遇要求,從而被辭退後再回到原公司。「有朋友建議我,如果去的公司好,就乾脆跳槽;如果不好還有退路。」但張明還是頗有些猶豫,「商場如戰場,臥底畢竟不是好當的。」

法律專家:「臥底」侵犯商業秘密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勞動人事方面的任律師認為:「只要不對外公開且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的,包括公司的內部管理和運行機制等都屬於該單位的商業秘密。張明這麼做,就是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一旦原老闆不肯支付報酬,張明事先與原老闆簽訂的協議會因違法在先而得不到法律保護,從而沒法討回自己的血汗錢。

 專家告誡,現實版的「職場無間道」風險較大,輕則損毀聲譽,重則觸犯法律。  ■《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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