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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唱片集團前日入稟控告社交網站MySpace。環球指MySpace非法鼓勵用戶在未獲版權持有者同意下分享歌曲及MTV。環球沒有訂明追討賠償的金額或上限,但表示會對MySpace網站中每首非法上載的歌曲或MTV追討最多15萬美元(約116萬港元)的賠償。
MySpace發表聲明指網站完全符合版權法,並有信心在訴訟中得直,其中一段稱:「我們向用戶提供工具,讓他們可分享自己的作品。我們在任何情況下均沒有誘使、鼓勵、縱容侵權行為。」
環球在9月時曾威脅要控告MySpace和短片分享網站YouTube侵權,但上月環球與YouTube達成合作協議。■美聯社/法新社/《福布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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