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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月
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要求生產商和醫生自願停止出售隆胸用矽袋。
1992年4月
FDA批准限制使用矽袋隆胸,只容許乳房切除病人用,並規定她們要接受臨床監控。
1994年3月
矽袋生產商和原告人達成協議,同意分30年向聲稱因手術受創的婦女賠償40億美元(約311億港元)。
1994年10月
哈佛大學和馬里蘭州大學的研究員未能發現矽袋隆胸與自我免疫疾病有關。
1998年3月
FDA批准Allergan的研究,為需要進行胸部再造手術的婦女植入矽袋。
1999年6月
醫學學會召集的小組發現,無證據證明矽袋隆胸會導致嚴重疾病。
2000年8月
FDA批准Mentor的研究,為一些病人植入矽袋。
2002年12月
Allergan申請發售隆胸矽袋。
2003年10月
FDA一個小組建議有條件批准Allergan的申請。
2003年12月
Mentor申請發售矽袋。
2005年4月
FDA一個小組反對Allergan的申請,但同意有條件批准Mentor的申請。
2005年7月-9月
FDA初步批准Mentor及Allergan的申請。
2006年11月
FDA正式批准兩間公司發售矽袋。 《紐約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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