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屋宇署一名高級屋宇測量師,安排女同事代購物業,再向她租住,7年間成功騙取165萬租金津貼,及後指使女同事把物業出售,並將賺取的470餘萬轉帳至妻子的戶口。測量師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3項代理人意圖欺騙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其妻經審訊後亦於昨天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下星期一判刑。
女被告梁惠芬(49歲),報稱家庭主婦,一項洗黑錢罪裁定罪名成立。
法官嚴舜儀指,雖然女被告聲稱丈夫有外遇,有關款項只用作子女開支,她不知道丈夫欺騙房津,亦不知道該470多萬元的款項是來自丈夫出售物業所賺取,但其證供並不可信,她曾經處理丈夫賣樓的事項,相信女被告有意隱瞞及對事件知情,與男被告同等罪責。案情指,男被告易子佳在91年以198萬元購入中環醫院道榮華大廈一單位,指使女同事黃佩儀作「掛名業主」,自己再向黃租用該單位,至97年間,共騙取逾165萬元租津。涉案物業一直為易家的居住單位,在97年男被告指使黃佩儀以高價出售,賺取470餘萬,事件至去年始被廉署揭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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