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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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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署削人手特別隊變掃街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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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名受影響的工人不滿食環署的調職方法,認為對員工不公平。本報實習記者呂雪如 攝

 【本報訊】(實習記者 呂雪如)數名食環署特別清潔隊的員工,遇上部門削減人手,但不甘被調往清潔街道,質疑該署一個政策多個制度,將熟練工人調走,新人「留低」,對員工極為不公平。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認為,該署應公平、公正、公開,不應涉及一些不可告人的利益。

 本年6至7月,食環署以各區的特別清潔隊人手過剩,將部分員工調往區內其他工作單位,黃大仙區的調職方法以「遲入職先調走」為準則,以員工在同一職級的總年資計算,年資較長者留任,年資較少者被調往其他崗位。

 食環署2級工人丁育林於特別清潔隊工作達6年,曾於禽流感時期「殺雞」、沙士時期去淘大花園「洗樓」、處理屍體等工作,對其工種相當熟練,儘管於清潔隊的日子比不少隊員更為資深,卻被迫調職業,他說:「署方第一個叫我走,我很大怨氣,現在要重新開始,對清理沙井等工作不適應,大埔、沙田等地區都不是以這個方法處理,為何我們要遵循這個調職準則?」

王國興籲公平處理

 王國興指,曾兩次要求食環署接見工會人員但被拒,如果得不到回應,將去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他稱這樣的內部調動,未能公正,對員工工作的日常健康或安全,都沒有好處,沒有一個特定的守則將會造成混亂。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該署編配人手是按員工自願調職,如果人數不足,分區主管會按「遲入職先調走」的原則甄選員工,這個原則已沿用多年,並適用於所有區內進行重新調配人手情況。但發言人未有解釋該宗黃大仙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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