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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將「估公仔」老千集團使用的小巴,連人帶車扣查。資料圖片
【本報訊】街頭「估公仔」老千騙案,以「包車」方式聘任小巴司機接載巡邏各區「搵食」,1年內騙取逾千萬元,警方派出臥底中年警長假扮小巴司機,用了1年時間蒐證,將27名涉案集團主腦及成員一網成擒,案件昨日在東區法院審結,除7人獲撤銷控罪外,其餘12男8女被裁定各一項串謀在賭博中欺詐罪名,被判監3至24個月。
被定罪的20名被告,年齡由23至61歲不等,同被控於04年12月6日至06年1月4日期間,串謀他人在賭博中欺詐,為自己贏取他人的金錢。裁判官杜浩成引述專家指「無估公仔唔騙人」來形容各被告的行為,但因其中7人只是露面過一、兩次,現有証據不足以對他們定罪。
主騙家庭主婦錢財
杜官續指,判刑的準則並不在於騙多少錢,而是按事主被騙的情況而定,例如騙徒是否把老人的畢生積蓄騙去,或以「天仙局」騙取專業人士巨款。本案以「估公仔」方式主要騙取家庭主婦,金額由數十至數千元不等,雖然該集團有不騙老弱傷殘、孕婦及智障人士的規條,但自去年3月至今年1月,臥底警長已接載他們近100次,車資更達4萬元,並由初期的「一站式服務」發展為後期的「幾站式服務」,雖然詐騙的手段較低層次,卻非常有效率及有計劃地頻密犯案,因此所有「知情的參與者」必須判監,但判刑會因各人的參與次數和角色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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