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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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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醫生爆上司醫7死6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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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延華表示陳的做法直接危害到病患的利益,也使全系統蒙羞。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深圳30日電】深圳人民醫一名海歸博士、美籍華人曾延華以實名在網上撰文,聲討其同事兼神經外科代理主任陳某,稱其存在7例手術死亡6例、學術造假、違規處理病人、亂收費這「四大罪狀」。陳某以「名譽侵權」為由將曾告上法庭,索賠20萬元。羅湖法院上月一審認定曾延華的文章基本失實,判決其賠償陳4萬餘元。曾延華不服判決,後上訴至深圳中級人民法院,案件明日開審。

 據介紹,現年53歲的曾延華,1990年同濟醫科大學博士畢業後分配深圳人民醫院神經外科,後獲公派出國,分別赴德國、丹麥、美國學習工作10多年,2005年在美獲神經醫科病學博士後學位。去年3月回深圳市人民醫院神經外科任副主任醫師。而原告方則是其上司,博導、主任醫師、神經外科代理主任陳某。

指控主任醫師四宗罪

 據悉,事件源於今年4月21日在互聯網「正義論壇」、21CN.COM社區論壇上,發表的一篇《誰來切實管管醫療行業的醫療質量,醫療法規執行,學術論文造假和醫療亂收費?一個美國回國博士從事神經外科臨床醫療一年實名投訴無門的經歷》的文章。

 文中直指:「陳某根本無能力做好科室負責人的工作,實際臨床技能很差,違反規定中飽私囊,在醫療位上胡作非為,所有神經外科大手術,心裡沒底都敢開,都不怕病人死」等。

 文章聲稱,深圳醫療系統的標準是手術失敗率須低於5%。但去年3月,陳某在導致1名病人死亡後,竟然在一年時間內先後導致7個病歷中的6人死亡,死亡率約為86%。陳某沒有因此被免職,反而獲提升為深圳人民醫院神經外科代理主任。

一審判決 海歸醫生敗訴

 曾延華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其於去年3月回深圳工作時就發現了該類問題,於去年12月連續2次向醫院書面反映,而今年2月14日還向衛生局、人大、紀委反映上述問題,但均未獲任何回應。

 後來,陳某以「名譽侵權」為由將曾告上法庭,索賠20萬元。9月22日,羅湖法院一審認定曾延華發表於網絡的文章基本失實,判決其賠償陳4萬餘元。曾延華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深圳中級人民法院,明日開審。

 曾延華表示,陳某的做法直接危害到病患的利益,也使全系統蒙羞。「明天我們科室中的15個人除了值班醫生外,均願意到庭做證。」

 記者隨後聯繫該案的原告陳某,但對方手機一直處於無法接通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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