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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興及葵涌火葬場前職員李佩銳指主管經理違反內部守則,擅自開棺。本報記者曾慶威 攝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實習記者 呂雪如)葵涌火葬場再爆醜聞!葵涌火葬場職員「踢爆」食環署三宗罪:火葬場經理懷疑兩具屍體身份調亂,便擅自開棺核對死者身份,違反署方的守則;焚燒死者遺體時常「撈」亂骨頭;火葬場草菅人命,員工被迫於密閉室工作,竟無走火通道。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食環署官官相護,隱瞞事實。食環署則解釋旨在核實身份免燒錯屍。
「開棺驗屍」事件發生於本年10月20日,葵涌火葬場員工李佩銳揭發屍體將要火化時,檔案紙跟火化紙的名字和棺木名字不符,即時將問題匯報駐場經理。經理聯絡兩名殯儀館人員,把棺木移到閉路電視不能拍攝的走廊位置,並未經死者家屬同意下,擅自指使殯儀館人員開棺查看死者手帶名字,經理則站於一旁「要理不理」,查看後證實死者與棺木名字不符。
爆料仵工指未知會遺屬
李佩銳昨日在記者會上稱,出現身份不符的情況,火葬場大可拒絕火化,確保過程沒錯,主管卻沒有詢問死者家屬同意就開棺。他說:「如果作為孝子賢孫,得知先人名字與棺木名字出錯,不可能不出來了解情況。」
李佩銳續稱,擅自開棺違反內部工作指引,指責經理沒有核對資料便准許遺體運往火葬場。王國興怒斥政府失職,多次與食環署聯絡但未獲回覆,認為事態嚴重,並指責:「殯儀館人員的工作是負責禮儀,不是認屍,只有家屬才認得出自己親人,這種做法簡直荒謬。」王並呼籲當日曾火葬遺體的家屬與工會或署方聯絡。
食署高官強調無燒錯屍
食環署副署長李麗儀表示,是殮葬商在棺木上寫錯了死者的姓氏,事件不涉及燒錯屍體。她稱,食環署員工發現棺木名字與記錄不符,遂即時通知駐場經理,並聯絡殮葬商(火葬服務申請人)到場,同意後開棺核對死者手帶上的資料,確認是殮葬商在棺木上寫錯了死者的姓氏,強調沒有燒錯屍,並稱已向死者家屬交代。
當局在10月26日收到員工投訴,已作出內部調查。李麗儀表示,開棺的特殊情況,倘有家屬在場是較適當的做法。她續稱,當局會檢討現行火葬程序,按所需向員工發出有關指引,並委派副署長調查,全面檢討火葬場處理特殊事件,例如打開棺木的程序,研究是否要家屬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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