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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3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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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頒例:禁因愛滋炒人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2-03]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廣州2日電】用人機構不得強迫職工或求職者進行愛滋病病毒檢測,並應將愛滋病知識納入職工崗前培訓。廣東省總工會牽頭,省防愛辦、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等單位近日聯合發佈《廣東省用人單位工作場所預防愛滋病指導意見》,要求企業不得以職工感染愛滋病病毒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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