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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馬洲貨櫃車翻側現場,當日被壓私家車內三人即場斃命。 資料圖片
【本報訊】落馬洲貨櫃車翻側壓扁私家車奪3命車禍,涉案貨櫃車司機昨於粉嶺裁判法院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但承認一項「駕駛超載車輛」罪名,被告准以5千元保釋,案件今日續審。
櫃車被閉路電視拍下
被告溫承桓(49歲),無刑事及交通案底,案情指他於今年3月2日在落馬洲的新田公路及青山公路交匯處,駕駛貨櫃車失事翻側,壓毀一輛私家車,3名乘客送院前已告不治;被告送醫院後頭部縫了12針,留院兩日出院。
驗屍報告指湯衛明(29歲)及黎俊文(27歲)死於創傷性窒息、湯衛東(36歲)死於胸腹壓傷。涉案貨櫃車經「過磅」後證實超重3,640公斤,案發經過亦被附近一停車場的閉路電視拍下,警方於3月6日拘捕被告。
一名姓梁保安員的書面供詞指,當日早上約7時半,他在事發地點附近的地盤巡邏時,突然聽到「轟」然巨響,回頭一看便見一輛貨櫃車翻側後向前「滾」、壓住一輛私家車,弄至「水花四濺,塵土飛揚」,他立即通知上級報警,並上前試圖救出私家車的傷者和疏散「睇熱鬧」的路人。
車速60公里 轉彎翻倒
駐新界東北交通部的警員吳健雄昨供稱,他抵達現場後,見被告站在貨櫃車旁,頭部受傷,但仍對答清晰。被告在救護車上曾向吳表示,他駕車從新田公路往落馬洲方向,其間遇上道路工程,在迴旋處轉彎時車身向左翻側,壓住一輛私家車,當時貨車上盛載膠珠,車速60多公里,但機件並沒故障,吳強調在查問被告時並沒「威逼利誘」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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