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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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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否決制定政黨法動議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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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瑞麟指出,香港的政黨發展仍未完全成熟。

 【本報訊】(記者 葉詠儀)立法會昨日否決由公民黨議員吳靄儀提出的推動政黨政治動議。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香港的政黨仍處於發展階段,目前最迫切需要處理的問題是先讓政黨有足夠的空間自由成長。政府會透過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吸納具政黨背景的人士;當局亦將會增加議席數目,提出財政資助計劃,鼓勵有志人士參選。

 提出動議的吳靄儀指,政黨已成為社會的一部分,惟有發展政黨政治才能凝聚公眾選擇。獨立議員黃宜弘則提出修訂,他指出「政黨發展」與「政黨政治發展」是不同的兩個概念,在現階段推動政黨政治發展,跟《基本法》規定的香港憲制地位不相符合。他認為,若草率制定政黨法可能影響全港註冊公司和社團的基本運作,對政黨發展不一定很有利。

林瑞麟:立法阻政黨發展

 林瑞麟表示,本港的政黨發展仍未完全成熟,對於政黨發展方面,特區政府有「三做、三不做」。所謂的「三做」是「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增加議會議席的數目」,以及「建議區議會候選人提供10元一票的資助」;「三不做」則包括「沒有計劃訂立政黨法」等。他形容,若在現階段制訂政黨法,對政黨運作加以法定管制,反可能會阻礙政黨發展。

 民建聯副主席譚耀宗認為,本港政黨處於初步發展階段,協助政黨發展的最佳方法是讓其自由發展。他批評,最近有政黨聲言要推動政黨政治發展,但卻「閃閃縮縮,不夠光明正大」﹕「有些人希望自己永遠都頭戴著光環,永遠都保持著雪白的羽毛,永遠都戴著鮮艷的袋巾,但現代政治的高透明度又豈可讓他們蒙蔽公眾。」他還稱,香港政黨發展最重要是取決各政黨本身質素,若政黨成員經常被揭穿欺騙公帑,「又或上演乜集團與改革派大鬥法,這些都令市民失望。」

譚耀宗:自由發展最適宜

 自由黨立法會議員楊孝華表示,基於香港並沒有政黨法,政黨只能夠透過公司法運作,未能享受稅務優惠,在「名不正、言不順」情況下,影響政黨發展。他認為,政黨發展需要有一個目標,不能單靠在野黨的監察,世界各地政府都是透過執政聯盟去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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