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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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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署員工反對五天工作制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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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環署工會調查指九成前線員工反對實施五天工作制。實習記者劉珮淳 攝

 【本報訊】(實習記者 劉珮淳) 食環署一個工會於上月份以電話訪問300多名前線員工,約9成反對實施5天工作制。政府第一標準薪級員工總會(下稱總會)理事長黃華興指出,前線員工大多從事體力勞動工作,5天工作制要求員工每天延長工時1個半小時,即於5天內完成6天的工作量,體力難以應付。若5天工作周期間,公眾假期與周六重疊,公眾假期不獲補假,工會認為政策變相剝奪工人權益,建議政府檢討5天工作制,並恢復員工周六遇公眾假期的補假權利。

800簽名要求每周44工時 

 黃華興指政府推行5天工作制目的是減輕工作壓力,令員工有更多時間自我發展及與家人相處等;但前線卻未能受惠。他解釋前線員工的每周工時為45小時(不包括用膳時間),管理層及行政人員的每周工時為44小時(包括用膳時間),在5天工作周下,前線員工每更工作9小時,影響正常家庭生活及進修。再者,員工每天休息時間減少,亦加深身體勞損,增加工傷機會,可見5天工作周對前線員工「弊多於利」。

 食環署2級工人譚先生表示,5天工作制影響家庭生活,譚先生又指,5天工作與政府鼓勵自我增值的政策背道而馳。他表示:「我下班後會進修英語,但工時延長,令我很難選擇適合(上課時間)的課程。」

 總會贊成5天工作周的目的,故希望政府推行5天工作時應取消工時的差別,統一實施每周44工時(包括用膳時間)。此外,總會收集到800多名員工簽名,將於日內將簽名交給有關當局,反映意見。

周六逢公眾假期不補假 

 食環署發言人回應時表示,食環署在考慮推行5天工作周計劃時,恪守公務員事務局訂定的基本原則,包括不減少員工的規定工作時數。發言人強調,實行前已廣泛徵詢員工意見。《公務員事務規例》第543條規定,遇有公眾假期,該星期的規定工作時數可按有關人員該天的正常工作時數縮減。

 在5天工作周下,周六不需要上班,故即使周六適逢公眾假期,按現行的公務員規例,無需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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