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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正考慮建立文物保育的新機制。圖為何志平與學生在油麻地警署欣賞昔日建築風格。本報記者潘政祁 攝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港府原訂去年初推出文物保育政策第2階段公眾諮詢,但至今仍未出籠。民政事務局表示,現正研究保育文物的執行細節,並擬就個別的方案逐一斬件諮詢。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透露,當局正考慮建立文物保育的新機制,包括增加誘因鼓勵業主保存古蹟,甚至探討地積比轉移,容許在其他項目增加發展。
民政事務局前年初推出《文物建築保護政策檢討諮詢文件》,至今仍未推出第2輪諮詢文件。何志平日前巡視油麻地時表示,當局正考慮以斬件式逐一就個別的文物保育方案進行諮詢,以取替第2輪階段諮詢的工作。他說:「城市建設應否加入保育古蹟的元素?提高業主保存古蹟,以至是否成立文物發展基金,並探討如何活化古蹟。」
容許業主轉移發展權
政府把私人物業列為古蹟備受爭議,既要平衡物業擁有者的權益,又要兼顧文物保育。何志平續稱,當局可把具保育價值的古建築列為古蹟,倘是政府建築,問題不大;倘是私人物業,當局只可凍結有關的發展權,禁止清拆,但不可要求業主對外開放,當局更須賠償業主的損失,業主不滿還可訴諸法律,追討差價。
當局考慮以地積比轉移保育文物,容許業主轉移發展權。何志平表示,地積比轉移的問題複雜,現時亦沒有恆常的機制容許有關做法,倘實施有關政策須重新制訂全新的保育文物機制。他續稱,要以「點線面」保育古蹟,如保育整條街道,須與城規會和市區重建局進一步商討,而保育基金可用於古建築的維修保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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