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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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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賄者指證:貪錢不「辦事」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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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據中央社及東森新聞13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新偕中負責人梁柏薰(見圖)於2002年間因偽造文書、銀行法分別被法院判決有罪,他擔心身陷囹圄。恰巧他於同年透過新瑞都大股東蘇惠珍介紹,在台北市桃山日本料理餐廳結識陳哲男。

 2002年6月間,陳哲男適逢母喪,梁柏薰知悉後,隨即簽發面額110萬元(台幣,下同)的奠儀;同年9月,梁柏薰約陳哲男討論如何處理官司。陳哲男誇口自己定能擺平官司,梁柏薰為求脫罪,當場開出兩張面額300萬元的支票交予陳哲男,隨後前往中國大陸。不料,梁柏薰兩件官司分別在2003年間被判刑,梁柏薰父親梁益田多次帶著兒子梁陽明到「總統府」找陳哲男理論,陳哲男均以各種藉口搪塞。

 直到今年3月,梁柏薰在大陸透過媒體聲稱要返台,陳哲男與凱薩三溫暖負責人楊振豐等人開始商談如何應付檢調。陳哲男請求楊振豐扛下一切案情,但檢方抽絲剝繭後,查出詳請,依法將他起訴。

扁婿內線交易脫罪?

 值得注意的是,當初陳哲男被檢舉涉嫌利用人頭戶買賣股票,4年多的時間裡賺多賠少,帳戶資金從千萬元增加到近億元,被懷疑有內線交易情況,但這一部分檢方13日以證據不足判無罪。由於陳水扁女婿趙建銘的內線交易案也要在這個月27日宣判,台灣媒體關注這會不會成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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