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救援人員從井下救出礦難生還者。
山西黑礦氾濫,為何屢禁不絕?面對記者的質疑,山西煤炭工業局負責人認為,利益驅動是非法煤礦無法得到徹底打擊的根本原因。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打擊力度不夠,對違法開採的礦主處罰太輕,公安、安監等相關部門有個別人充當黑礦主的保戶傘,甚至參與非法煤礦開採,增加了打擊難度。
記者暗訪調查獲悉,敢在太原古交開黑礦的礦主背後不僅有「靠山」,還有厚實財力作後盾。當地身價超億元的幾位民營企業家,在鬧溝、凡石溝、李家溝等地公然開黑礦,但該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卻熟視無睹,任其長期非法吞奪國家資源。據知情人披露,黑礦礦主與地當公安、安監部門的包片負責人訂有「口頭協議」,通常是礦主按出煤噸數給相關部門的包片人分紅利。凡是市裡組織檢查行動,包片人提前給礦主通風報信。如此官煤勾結,裡應外合,造成了打擊私挖濫採雷聲大雨點小的局面。
政府部門成私了調解人
按國家規定,礦難發生24小時內必須逐級上報。然而,礦主為逃避制裁,往往隱瞞礦難進行「私了」,甚至當地政府部門充當雙方「私了」的調解人。
據調查,5月23日,長治縣東和鄉李家嶺煤礦發生礦難造成1人死亡,事發後,礦主與死者家屬私自談妥,一次性賠償30萬元了事。8月5日,壺關縣百尺鎮趙屋煤礦發生冒頂事故,在井下作業的王李平被砸成重傷,在送往醫院途中因流血過多死亡,礦方賠償死者家屬20餘萬元後,雙方達成一致口徑:死者死於高血壓。8月24日,長治縣西火鎮櫻桃溝煤礦發生塌頂,礦工平大強當場被砸死,礦方與死者家屬「私了」,一次性付給死者家屬30萬元賠償金。
9月25日,古交市原相鄉兆峰村煤礦發生1人死亡案,據礦主反映:死者蕭其山並非死於煤礦冒頂,且有人為謀害疑點,經公安介入認為謀害證據不足,認定為礦難死亡,市政府責令鄉政府等相關部門出面督促礦主「私了」。
但礦主不服公安認定的結果,拒絕向死亡家屬賠償。結果政府一拖再拖,直至太原市萬柏林區、晉中市靈石縣的正副縣(區)長因礦難被免職後,為推脫政府的相關責任,古交警方才將礦主捉拿歸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