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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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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婦湧港 避「超生」處罰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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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攬內地孕婦赴港生子的網站。

 記者接觸的部分已經來港產子的產婦表示,她們的目的相當單純,主要是打法律的「擦邊球」、避開「超生」處罰,至於日後是否安排孩子來港接受教育和生活,並不是主要考慮。

未婚洪小姐 來港生頭胎

 經熟人指點,記者在福建經濟重鎮晉江市某鄉鎮找到4個月前剛在香港聖保祿醫院誕下一子的洪小姐。令記者吃驚的是,21歲的洪小姐一臉稚氣,如同剛出校園的中學生。更令人吃驚的是:洪小姐居然還未結婚。

 看到記者一臉驚訝,洪小姐趕緊解釋,「我雖然未婚,但孩子是兩情相悅的結果,是經雙方家長同意生下來的。」她說,待孩子滿周歲後就領證辦酒席。而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規避「超生」處罰。

 洪小姐說,按照當地的習俗,一般家庭至少得有2個孩子,但是政府的「計劃生育」政策很嚴,超過生育指標(即「超生」)誕下的小孩除了被課以重罰外,還很可能登記不了戶口。因此很多人就想方設法逃避「超生」處罰,赴港生子就是近年來在當地盛行的一條「捷徑」。

村內有10多個香港寶寶

 洪小姐說,因為自己尚未登記註冊結婚,所以未婚生育不容易被當地「計生」人員注意。赴港生子後,頭胎孩子有了香港居民的合法身份,之後才正式結婚,就可以在當地醫院生產第2胎,於情於法,都是上上選擇。

 她介紹,赴港生子現象在閩南地區相當普遍。她所在的村子就有10多個「香港寶寶」。除了有人看重孩子的香港身份外,大部分人的目的相當單純,即打法律的「擦邊球」、避開「超生」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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