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6年12月20日 星期三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內地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重用「團系」內情 易開展工作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2-20]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文翰、璋鑫19日電】近期獲提升的領導中,有相當一部分都擁有共青團工作經歷,引起海內外廣泛關注。北京政情觀察家認為,在構建和諧社會提升為中共治國理政的大背景下,屬於社會組織工作範疇內的共青團官員獲得重用,符合中央社會建設新戰略的邏輯需要。

 不少正省部級高官具有團系背景,如新一輪被調整升職的湖南代省長周強、團中央第一書記胡春華,以及本年度前一波次調整的升為陝西省代省長的袁純清;升任廣西自治區黨委書記的劉奇葆、出任全國政協副秘書長的楊崇匯,連同去年履新的司法部長吳愛英、山西省委書記張寶順等。獲得提升的副省部級官員中,有共青團工作經歷的更多。在14個完成換屆的省級黨委中,每省區的常委中差不多有至少2名有共青團工作經歷。

共青團易產清官

 為何這麼多有共青團工作經歷的官員近來受到重用?共青團清水衙門易產清官之說,沒有實權逼出組織協調能力之說,凡此種種,不同專家有不同解讀,而另一種邏輯解讀應受到重視。

 北京觀察家指出,按照歸類,共青團、工會、婦聯等機構均屬社會團體性質,納入社會工作範疇,例如屬於社會工作領域的志願者組織建設,就歸各地共青團管理協調。

 在提出和諧社會理念後,中央要求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要提高社會建設能力,六中全會在闡述這一問題時特別提及,要加強和改進黨對共青團、工會、婦聯等社會團體的領導,支持他們發揮聯繫群眾、服務群眾、教育群眾、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作用。由此可見,具有共青團工作經歷的人,在管理社會事務、協調利益關係、開展群眾工作、建設社會工作隊伍等方面,有一定優勢。因此,在胡錦濤等中央提出構建和諧社會後,許多具有共青團工作經歷的官員仕途看好,存在某種邏輯合理性。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內地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