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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4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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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即頒港澳記者採訪新規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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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是港澳媒體採訪活動最多的內地城市之一。圖為香港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訪深時,本港傳媒在深圳採訪。 資料圖片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23日電】隨著外國記者在華採訪新例即將於明年1月1日啟動,有關部門正緊鑼密鼓制定港澳記者奧運期間在內地採訪制度。此間權威人士透露,對港澳記者的相應採訪規定,將與國外記者「一視同仁」,並料於近期以「部門令」的方式頒布實施。

 本報獲悉,正在醞釀中的港澳記者採訪新規定,最大的突破在於:港澳記者持有效證件在內地採訪將只需徵得被採訪單位和個人的同意,而不像以往需事先申請並經過批准後才可進行採訪。港澳記者赴北京以外地區採訪,亦不需要當地外事部門批准、陪同,只須採訪對象同意,採訪即可成行。

只須對象同意 採訪即可成行

 在辦理赴內地採訪手續方面,港澳記者較國外記者更為簡潔便利,省去辦理簽證的環節。但對於持國外護照的港澳媒體記者,仍需向外交部駐香港(澳門)特派員公署申領簽證。

 更為採訪開放的港澳記者內地採訪新制度,是藉奧運契機推出,適用時間包括北京奧運會籌備和舉辦期間。與外國記者採訪新規定不同的是,《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外國記者在華採訪規定》以「國務院令」形式頒布,而港澳記者採訪新例將以「部門令」形式出台。

藉08奧運契機 適時接軌國際

 據介紹,港澳記者的管理工作涉及內地多部委、各級政府新聞機構,亦需參照銜接外國記者採訪規範,制定港澳記者奧運採訪規則的工作量相當大。對於港澳媒體熱切期盼的採訪開放時間,知情人士強調,會與外國記者「一視同仁」,應相信內地部門的工作效率。

 此間政情人士亦分析,中國藉奧運契機重新審視和制定新聞採訪制度體現了中國新聞政策的「變」與「不變」。「變」的是應奧運會採訪需要,適時採取與國際接軌的辦法。「不變」的則是中國對境外記者來華採訪所持的開放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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