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土資源部日前發布管理辦法,將新增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以實際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設用地面積,作為土地利用年度計劃考核的依據。今後的土地利用計劃指標將作為所有實際發生用地的控制指標,而不只是作為控制用地審批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