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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法律援助署將由明年1月1日起實施第2階段5天工作周。推行5天工作的辦事處包括民事訴訟第2組、刑事組、繳費處及收發處。
法律援助署發言人表示,新的工作安排對法律援助署所提供的服務不會構成影響。就負責處理家事訴訟及清盤破產事宜的民事訴訟第二組而言,受助人可透過預約形式,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五與該組的職員會面。至於刑事組,被告人是會預早獲得通知有關出庭應訊的日期,因此他們會有足夠時間在平日申請法律援助。根據法律援助署過往的經驗,須要在下一個工作天出庭應訊而在星期六才作出刑事法律援助申請的人士是絕無僅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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