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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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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排污收費 提高環保意識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2-29]

 政府計劃提高住宅排污費,以每年增加1元的幅度,將現時平均每戶每月11元的排污費,逐年增加至2017年的27元。政府以溫和漸進的方式增加污水處理費,讓社會大眾分擔處理污水的日常運作成本,既符合「用者自付」的原則,又可引導和鼓勵市民減少排污,令環境得到改善。還應看到,本港製造污水及固體垃圾太多的重要原因,一是缺乏懲罰性罰款;二是社會普遍缺乏環保意識。因此,政府應在落實「用者自付」原則的基礎上,考慮以累進方式增加對污染大戶的懲罰性收費,以發出警示信息;同時,將提高市民尤其是學生的環保與節約意識,作為落實環保政策的重要環節。

 香港人每天製造的污水多達220萬立方米,足以注滿1,200個奧運標準泳池。全港每日生產的固體垃圾達到9,300公噸,足以填滿一個半政府大球場。按照這一數字,香港人均製造的污水及固體垃圾量絕對排在世界前列。香港的浪費現象之所以特別嚴重,除了港人的物質生活較豐富、消費量較大之外,另一個更為重要的原因,就在於港人缺乏環保與節約意識。徵收並提高排污費,不僅有利於解決環保經費短缺問題,更可以起到每月定期「提醒」市民「注意節約資源」、「避免浪費」的作用。與此同時,政府還應盡早著手徵收膠袋稅及採取垃圾分類措施,以全面落實「用者自付」原則。

 新加坡每月收取排污費折合港幣約46元,東京約75元,悉尼約170元,愛丁堡約377元。相對於這些地區,香港的排污費即使到2017年後加到27元,仍然屬於偏低水平。這樣的收費水準,對絕大多數市民來說,並不構成實際的經濟負擔,在阻止製造污染方面的效力有限。事實上,單純依靠「一刀切」方式推行「用者自付」原則,難以最大限度地落實減少污染物排放的終極環保目標。政府在推行「用者自付」原則的同時,還應對用水或排污量大的企業採取一定的懲罰性措施。當局可以考慮採用累進制收費方式,對用水量越大、排污量越多的家庭和企業,加倍收取更加高昂的用水或排污費用,以產生阻嚇作用。政府提出準備對排污量較少或採取了適當措施控制污染的企業減少收費,是正確的做法,對重視環保的企業有正面鼓勵作用。

 良好的環保意識與社會文明程度及公民教育水平密切相關。香港要形成提倡節約、減少浪費的社會風氣,有賴於市民普遍樹立良好的環保意識。香港如今成為「浪費之都」,出現買報紙要附膠袋、送紙巾,一邊穿著厚衣服一邊開空調,學校大量使用污染環境的一次性飯盒等等,均顯示社會缺乏環保意識。在香港這樣一個生活富裕的城市,單純依靠經濟懲罰手段,並不能從根本上提高市民的節約觀念與環保意識。大力加強市民尤其是學生的環保教育,並引導付諸實踐,才是加強環保的治本之道。(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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