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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30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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斬妻獲原諒 躁漢輕判4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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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丈夫斬至重傷,昨日攜子女出庭向法官求情的婦人聽審後離開法庭。

 【本報訊】中年漢不滿年輕18載的妻子要求離婚,失意下趁妻子熟睡時,當著兩名兒子面前將她斬至重傷,但妻子竟不計前嫌,與兩兒子同原諒丈夫,同向法庭求情要求一家早日團聚。中年漢昨日因意圖傷人罪名,獲法官輕判4年。

兒子面前狂斬熟睡妻

 53歲被告范德雲,92年與印尼華僑妻子鄧德崗(現35歲)認識並隨即結婚,育有兩名11及10歲兒子,一家於屯門山景h居住。04年起妻子曾提出離婚,自此兩人常生齟齬。本年3月28日凌晨,被告趁一家人熟睡時,竟取出菜刀爬上碌架床上格發狂亂斬正在熟睡的妻子。及後被告停止襲擊,並著兒子報警。其妻送院後,被驗出頭部被斬傷、腦部出血、雙手更被斬至見骨及腱,右手拇指頭亦被斬斷。

 特委法官駱應淦昨日指屯門區家庭暴力日趨嚴重,求助數字由99年的33宗升至今年僅頭3季已90宗,但他將本案與家庭暴力劃清界線,指被告沒有暴力紀錄,一向獲妻兒及朋友高度讚揚,故毋須判以阻嚇性刑期。

妻到犯人欄緊握夫手

 法官指本案的起刑點為7年,但因被告及時在兩子阻止後停止襲擊,又在妻子表示不欲追究、拒同警方合作下仍堅持認罪並對妻子道歉,獲妻子在扣留期間不斷探望,獲全家人原諒及等候回家,因此略作扣減1年;再加上被告認罪,故將判刑定為4年。散庭後被告妻子走到犯人欄前握緊丈夫雙手,雙眼通紅,兩名兒子亦向父親作別,場面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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