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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31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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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非「無春」「不宜結婚」乃迷信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2-31]

 【本報訊】據新華社30日電:目前,社會上流傳這樣一種說法:明年是「寡婦年」、「無春年」,不宜結婚。專家指出,這種迷信說法是不科學的,在選擇婚期時應順其自然﹔況且明年不是「無春年」。

 天津市天文學會理事趙之珩說,從06年1月29日至07年2月17日,為農曆的「丙戌年」,這一年有兩個立春:06年2月4日和07年2月4日。因為這一年閏七月,造成了「雙春」現象。從07年2月18日到08年2月6日為農曆的「丁亥年」,這一年歲首的立春被前一年佔有了,開頭無立春;而到了年末臘月廿八,即公曆的08年2月4日,仍有立春。

 「雙春」、「無春」的現象,往往在民間與吉凶福禍、婚喪嫁娶聯繫起來。趙之珩表示,「雙春」和「無春」都是由中國農曆和陽曆兩套曆法並行的制度造成的,不可能影響到婚姻的幸福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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