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人民法院報》5日消息:中國農業銀行阿拉山口支行副行長孫珩琪挪用公款、受賄案二審結案。2006年12月3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裁定維持一審判決,被告人孫珩琪犯挪用公款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孫珩琪自2003年6月至2005年3月,兩次挪用公款,違規批出巨額貸款,被挪用的公款截止案發尚有1.91億元未歸還。法院同時查明:孫珩琪於2000年下半年至2005年春節前利用職務之便,分別收受多家單位的賄賂,共計20.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