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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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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研成報欠薪肆虐程度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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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約10名《成報》員工代表昨與勞工處及積金局人員開會,尋求意見。 本報記者梁祖彝 攝

 【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成報》拖欠工資被法庭判罰4,200元後,遭各界批評罰則太低,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杜浩成旋即於昨日覆核判刑,認為重審需參考其他同類個案、《成報》欠薪數據和「肆虐」程度。法官要求控、辯方呈交有關資料。為讓雙方有足夠時間準備,案件將押後至本月15日提訊。協助《成報》員工的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認為量刑有機會加重。

 杜浩成引用《裁判官條例》第227章第104條提出覆核判刑,要求控方於下次提聆前針對同類案件的「肆虐」程度、《成報》欠薪數據及05至06年度違反法定7日糧期的案例提供資料,並提供05年拖欠薪金最長及最短的案例各10宗。

控方指判刑應具阻嚇性

 代表控方的政律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維新昨於庭上指出,《成報》是一間有多年歷史的大規模公司,必定有完善制度,縱然有人事調動,也不應因此影響發薪,不能作為求情理由;且《成報》自05年起已欠薪,只是一直沒有提出檢控,本案並非第一宗案。

 張維新又指,法庭因欠薪個案而發出的傳票逐年遞增,由02年的139張增至去年的785張,法庭判刑應起阻嚇及警惕,以警效尤。他又表示,《成報》欠薪並非單一事件,而是涉及廣泛的欠薪層面,如只根據每一單的罰款作為量刑考慮,「是很片面的」,應考慮每一案件的規模、抗辯理由、公司有否作出補償及牽涉當中的員工及金額等因素而作出裁決。

以管理層變動抗辯成疑

 裁判官杜浩成要求辯方考慮是否仍堅稱以管理層變動作為抗辯理由,如是,則要搜集證供,包括有必要時傳召證人。辯方律師表示「需要合理的時間」搜集資料及安排證人,杜官將本案押後10日,屆時再看控辯雙方的進度。

 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對法官提出以成報欠薪「肆虐」情況作量刑標準表示歡迎,認為量刑有機會加重,但對律政司在首次聆訊時的表現表示不滿:「今次好似由頭講過咁,為何控方上次沒有將欠薪資料及數據表達?」他恐怕今次事件會令全港市民對司法程序的嚴厲性有所質疑。有成報員工代表亦希望盡快有裁決:「因為我們有些同事上班,甚至乘車都要計算過,作為傳媒工作者,是否要這麼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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