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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一名未婚女子張某去年在醫院體檢時,被醫生過失弄穿處女膜,從而將醫院告上法庭。近日天河區法院作出判決,該醫院須賠償張某精神撫慰金1萬元。
原告張某稱在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體檢中心進行體檢時,醫護人員在未詢問張有無性生活史的情況下,便將窺陰器置入其陰道,導致其處女膜破裂出血。隨即醫護人員修補了她的處女膜。然而她認為處女膜是性器官的組成部分,醫院的行為過錯已經侵犯了自己的身體完整權。最後將醫院告上法庭,請求獲賠醫藥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10萬餘元。
醫院方表示,早在體檢之前已告知公司有關負責人,已婚婦女才能參加婦檢。體檢當日,張某也未在「婚否」一欄填寫。
天河區法院審理後認為,醫生因過失行為造成原告的身體組織器官受到損害,已侵害了原告人的身體權。雖然醫院對原告人進行了處女膜修補術,承擔了恢復原狀的民事責任,但在傳統意識形態觀念,處女膜並不僅是身體的組織器官,還具有道德意義,因此醫院的行為已給張某心理上和精神上造成損害,依法應承擔賠償責任。 ■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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