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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外匯管理局是次大幅提高民眾年度用外匯額度,旨在落實「藏匯於民」的思路。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羅洪嘯6日電】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5日正式頒布的《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明確規定,從2月1日起個人年購匯額度從2萬美元提高至5萬美元。此間專家表示,這是繼去年4月份將居民個人購匯限額提高到每年2萬美元後,進一步放寬了個人持有外匯的額度,該細則旨在落實國家藏匯於民的思路,以便進一步緩解國家外匯儲備和人民幣升值的壓力。這項措施有利國民外遊和留學。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發展室主任易憲容認為,是次出台的管理辦法與以前相比最大的特點就是進一步放寬了個人持有外匯的額度和條件。在國家外匯儲備持續增長、人民幣升值壓力大的情況下,將個人持匯額度由2萬美元提高到5萬美元,可以疏通外匯的流出渠道,減少外匯流入,分擔國家外匯儲備持續增長的壓力。
藏匯於民 分擔國家外儲壓力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聞發言人也表示,是次制定細則的目的就要鼓勵藏匯於民,支持個人合理依法持有與使用外匯,實行均衡管理,促進國際收支平衡。同時要便利銀行和個人操作並完善跨境資金流動和交易的監管。此次規定個人年度結匯總額為5萬美元,應能基本滿足個人正常的結匯需要,並有利於抑制違規資金通過個人渠道流入境內。
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項目管理司司長鄒林指出,以前沒有一個針對個人資本項目交易的完整規定,是次《細則》首次對個人參與境外股票期權、對外直接投資、對外擔保、借用外債、商品期貨、對外捐贈等幾類交易進行規定,基本上囊括了大的交易類型,不留死角。
超過5萬 可按交易憑證購匯
對於是次5萬美元的額度,國家外匯管理局經常項目管理司司長杜鵬解釋說, 5萬美元的標準是參考當前居民用戶需求統計確定的。如果超過5萬美元,還可以根據相關真實交易憑證辦理購匯。至於《細則》中規定的「國家外匯管理局可根據國際收支狀況,對年度總額進行調整」,杜鵬表示,這要觀察今後實施的情況和國際收支狀況再進行調整,有可能提高也有可能下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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