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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養蠔業活躍於后海灣沿岸的流浮山一帶,每年生產130多公噸蠔肉。本報記者蔣焯文 攝
香港的養蠔業有近200年歷史,蠔業活躍於本港西北部的流浮山和后海灣沿岸潮間帶泥灘。養蠔業人士除可出售蠔肉外,更會把蠔殼作為中和魚塘酸性的用料,甚至用於石灰工業。不過,自70年代起,新界西北和深圳相繼城市化和工業化,大量污水排入后海灣,蠔田生產被受影響,養蠔業逐漸式微。
本港的養蠔業傳統使用海底養殖法,在泥灘上放置石塊、瓦片或柱杆,用以收集蠔苗,蠔苗飼養4至5年便可收成。現時較多人使用是浮排養殖法,把入口的蠔苗放在懸掛於浮排的籃子內,養殖約6至12個月後便可出售。採蠔後剩下的蠔殼,會應用在魚塘作為中和酸性的用料,從前更有人把蠔殼燒製成建造用的石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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