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公民教育委員會前主席香灼璣,在上月的選委會選舉中,錯誤地在個人簡介中將其真實年齡「63歲」報成「53歲」,擔心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而入稟申請澄清錯誤,法官認為不涉非法行為,又無觸犯條例,不受理其申請。
香灼璣是在鄉議局界別中自動當選。法官表示,雖然香灼璣提供錯誤資料,但他已於去年12月去信選委會辦公室作出更正,而其過失也非為自我宣傳而影響其他候選人,所以毋須申請豁免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