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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行東主陳民強稱,租用的士服務已諮詢律師意見,並不違法。本報記者梁嘉儀 攝
【本報訊】(記者 梁嘉儀)大埔一車行以售票形式,提供的士接送服務,職員被警方以涉嫌兜客拘捕。車行東主昨表示其提供的服務模式已諮詢律師意見,是按照條例的,不明為何遭警方如此對待。的士業界更宣稱,日後或會採取令警方及政府狼狽的突擊行動,抗議政府打壓同業。
車行東主陳民強稱,乘客購買15元來回車票,可乘坐該公司旗下的「出租的士」,來往大埔至落馬洲皇崗巴士站。他稱,已去信諮詢運輸署要求討論,但未及討論,已被警方搜查。他出示一些政府與的士間的租用協議副本,強調政府過往有以「協議價」租用的士服務,證明的士也可以租用形式提供服務,不屬違法。
東主:租用的士不違法
運輸署發言人稱,未接獲有關的士線的申請,亦沒有確認服務的合法性。根據《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40條(兜客),公共巴士、公共小巴或的士司機、代表或看來是代表該司機行事的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吸引或致力吸引任何人,以誘使其使用該車輛,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罰10,000元及監禁半年。
本月5日,警員手持由法庭發出的搜查令進入該車行搜查,檢走一批證物,並帶走一男一女職員,指他們涉嫌干犯兜客罪,當晚二人各准以1,000元保釋,警方將於本月26日決定是否起訴。警察公共關係科稱,是根據市民及其他部門提供資料,決定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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