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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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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柏儉夫婦罪成 前法官變階下囚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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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馮閏禪被判罪成後,由囚車載往監獄還柙等候宣判。

 【本報訊】昔日手執生殺大權的高院法官李柏儉,卻因隱瞞資產騙取綜援、助聽器及公屋單位,而致晚年一嚐鐵窗滋味。前高院法官李柏儉及其前任大律師的妻子馮閏禪,昨被裁定欺詐、企圖欺詐及作出虛假陳述3項罪成,裁判官斥兩人毫無悔意,下令將兩人還柙等候判刑,兩人幾乎肯定面對即時監禁。李柏儉亦成為本港開埠以來,首位因刑事罪行被定罪的前任法官。

 總裁判官李瀚良昨宣讀37頁判詞後明言,由於兩名被告李柏儉(82歲)及馮閏禪(81歲)所犯的罪行嚴重,故幾乎肯定要面對即時監禁懲罰。李官更斥兩被告在審訊及自辯的過程中,未有顯示任何悔意,故沒有資格從法庭獲得任何憐憫。李官決定將兩人還柙,並下令為兩被告索取醫療報告,作為考量刑期長短的依據,將案押後至本月26日判刑。

兩人要求保釋外出被拒

 兩位辯方大律師聽到裁判官打算還柙被告後,均求裁判官乃念被告年老,還柙將對他們的健康構成負面影響,希望裁判官容許被告保釋外出候判,但控方表示反對,並指羈留所有足夠的設備保障兩人健康。至於因心臟問題缺席聆訊的次被告李柏儉,目前在瑪麗醫院羈留病房留醫。

 總裁判官李瀚良於判詞中指出,首被告馮閏禪透過辯方證人,指自己患有輕度老人癡呆症,記性欠佳及容易把事情發生次序混淆,故對自己的資產狀況的了解或有偏差。但李官指眾多控方證人都證明被告能清晰回答問題,甚至李柏儉亦不認為其妻精神有異,故否定馮因病而犯案的可能性。

馮閏禪庭上供詞有矛盾

 李官又指李柏儉自稱向社署提交了厚達一吋的文件,內容有關夫婦的銀行戶口及外地物業狀況,但社署人員並未將文件影印或退回,故未能呈堂。李官認為李柏儉在庭上表現小心翼翼,不可能提交文件而沒有留下副本,故對有關文件的存在抱有懷疑。

 兩名被告亦曾在庭上供稱,在申請綜援前,絕不知道申請綜援的資產上限。不過判詞指出,馮閏禪接受警方錄影會面時,已清楚確認有社署職員告知她有關上限,令馮的庭上供詞出現矛盾。

房屋署將收回公屋單位

 高級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於案件裁決後表示,政府提供福利的對象是真正有需要的人士,本案的判決已向社會帶出訊息,任何人都不應該以欺騙手段獲得政府援助。由於李柏儉夫婦被裁定罪成,兩人透過犯案所得的綜援金及公屋單位,亦將遭有關部門沒收。房屋署已證實,將會收回李柏儉夫婦位於華富h的公屋單位,稍後會發出遷出通知書。社會福利署亦表示,會追討任何因不正當手段而多發的綜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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