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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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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盟優惠 適用香港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1-15]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曾於2003年在香港強調,香港不但可以享受與內地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的優惠,同時今後「國家與東盟之間的自由貿易協定如果有任何新的內容,亦將完全適用於香港。」

 當時是2003年6月,內地與香港正式簽署了「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協議」(CEPA),溫總理在答覆本港工商界人士的提問時,作出了上述保證。他指出,中國與東盟簽署自由貿易區協定,預訂實施時間為2010年;而按照CEPA的規定,香港在2004年就有273項可以實現零關稅,比東盟足足早了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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